2010/01/04

轉錄-時間效率學/應做之事與想做之事

時間效率學/應做之事與想做之事

【經濟日報╱呂宗昕】

經過金融大海嘯嚴酷考驗的一年後,我們終於能以歡欣鼓舞的心情,迎接2010年的到來。

在新的一年裡,你有什麼期待?有什麼抱負?有什麼新計畫嗎?

在學生時代,學校總會要求在新年後,繳交一篇題為「新年新希望」的作文。當時覺得這是八股的老題目,每每勉為其難地應付交差了事;但年歲稍長,有了多年社會歷練後,才發現「新年新希望」的重要性。

新年代表一年的起點,也是過去一年的終點。在過去的一年裡,我們完成什麼值得自己珍惜、值得自己回憶的事嗎?或者有哪些尚未完成、徒留些許遺憾的事呢?回顧過去的一年,做一番總整理,可讓自己的心情稍事沉澱。將平常紛雜的思緒及散置的文件整理一下,反省一年來的得失後,抱個新年新希望,妥善安排新的一年中自己的「想做之事」及「必要應做之事」。

過去的一年裡,我們可能因為事情太多、工作太雜、干擾太頻繁等,讓自己的日子過得很忙、很亂、很慌。為了讓自己不再如同去年一般,過著忙、亂、慌的生活,我們應重新檢視個人的工作日程、生活作息及時間規劃等,使自己的上班生活及下班時間,可回歸正常的軌道。

要使自己不忙、不亂、不慌,適當地區分「想做之事」及「必要應做之事」是很重要的。許多人總將這兩種事情混為一談,故時常產生心理上的矛盾。在做必要應做之事時,心中老是想偷閒做一些自己想做之事;而在做自己想做之事時,又始終掛念著必須要做的事。

為了讓自己不再三心二意,也不會時常心神不定,我們不論在上班時間或下班私人時間,均應先做必要應做之事。要這些事情的原因,可能是由於自己所擔任的職務或是在家中扮演的角色,所以我們有責任和義務,優先完成這些事情。

待完成這些應做之事後,在上班的空檔時間裡,可再依自己的想法,做對公司有益的想做之事;等下班後,則可做自己想做且對本身或家人有益之事。

排定進行事項的優先次序,是時間管理的重要黃金法則。請在新年的第一周,區分「應做之事」與「想做之事」,排定正確的工作順序,以愉快的心情,迎接嶄新又美好的一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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