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錄工商時報-創意之眼-Think Different
我沒有偶像。但我藏著幾件令我如追崇偶像般心生仰慕的廣告創意。他們長期影響我以無比強悍的力量。
廣告沒有長壽的。一則廣告的壽命,往往只有數月之長,在達成溝通目的之後,即壽終正寢,鞠躬下臺,走入歷史,不論它曾經多麼為人矚目。所以,我常戲稱,所謂廣告獎,其實是讓那些廣告創意從墳堆裡爬出來,拔劍再戰一回的死後追榮授勳典禮。
當然,規則只對一般者適用。當規則駕馭不住的時候,例外就產生了。
我深愛的那幾則廣告,當然以其非凡的光彩擺脫了一般廣告的宿命。他們當下的任務早已結束,但所創下的時代卻還在繼續。一如所有的經典,時間,無法模糊他們的面貌,只會日漸加深他們的影響力。
例如,我辦公室玻璃門上的Think Different。
Think Different是1997年蘋果電腦以愛因斯坦、馬丁路德、希區考克、約翰藍儂、馬莎葛萊姆、畢卡索、甘地、理查布朗森等各領域先驅者為主軸,發展出 來的一系列以「Think Different」為名的廣告。廣告中稱呼這些人為「瘋狂的人,入錯行的人、天生反叛的人、製造麻煩的人、放錯位置的人,看法總和別人不同的人。」12 年過去了,字裡行間桀傲不馴的氣魄,仍然擲地有聲。
我知道世界各地,有很多廣告創意人不僅熟讀這篇文字,更有很多的人,在閱讀的過程中,尋找知音、尋找勇氣。
「他們不被規律教條所喜愛,也不膜拜偶像。你可以讚美他們或不同意他們,引述他們或不相信他們,崇拜他們或詆毀他們,你唯一無法做的是忽 略他們,因為,他們改變了世界…」我常常必須按耐住砰砰作響的心跳,屏息逐字閱讀下去,直到最後一句:「因為,那些瘋狂的認為自己可以改變世界的人,往往 就是改變世界的人」之後,我才能長長的吐出一口氣。
我想,當年寫下這段文字的創意人,也非泛泛,也必有大企圖,但絕對無法想像十幾年後,這幾行字的影響力竟是無遠弗屆,綿延幾千萬公里之外,幾個大洋大海的陌生國度,數以萬計個熱情、年輕、急切且不安的靈魂,在喃喃誦讀的隻言片語中,一次次撥開雲霧,一次次勇敢起程。它的力量,早已超越一個廣告所能定義的。
我不是在寫一則廣告賞析。我想說的是,在這樣以數字論成敗的商業世界裡,能支持且賦予你意義的,往往都和數字無關。我們需要的不是偶像,而是信仰。(作者為奧美廣告執行創意總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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